核心提示:近日,山東濟寧一名23歲的大學室內設計專業畢業生吳先生在新公司擔任外貿銷售員。11月7日入職后,約定每月底薪3200元加提成。但11月16日,公司部門主管在群里發消息稱要全員加班到晚10點,不允許請假,否則請假算曠工。
近日,山東濟寧一名23歲的大學室內設計專業畢業生吳先生在新公司擔任外貿銷售員。11月7日入職后,約定每月底薪3200元加提成。但11月16日,公司部門主管在群里發消息稱要全員加班到晚10點,不允許請假,否則請假算曠工。
17日晚7時,吳先生因家中有急事請假后下班,但18日人事拿出離職申請表,要求他主動離職,工資也沒結算。吳先生已于20日聯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。涉事公司主管回應稱,并非強制加班,而是對新員工入職態度進行培訓考察。吳先生專業與崗位不匹配,態度再不行,肯定不是我們想要的。
公司在考察新員工工作態度方面采取了過分嚴苛的措施,導致員工遭受不公正待遇。建議公司應當更加注重員工的人權和勞動權益,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,并且不得采取過分嚴苛的考核方式。同時,員工也應當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應得的待遇,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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