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提示: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學生的手機被一男子撿走,對方要價千元,還威脅說若不給錢就刷機,此事引發網友熱議(極目新聞此前報道)。12月4日,當事女生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,男子已把她拉黑,目前派出所正幫著溝通聯系。
安徽合肥一名女大學生的手機被一男子撿走,對方要價千元,還威脅說若不給錢就刷機,此事引發網友熱議(極目新聞此前報道)。12月4日,當事女生回應極目新聞記者稱,男子已把她拉黑,目前派出所正幫著溝通聯系。
安徽合肥女大學生張同學在餐館用餐時,手機落在了取餐處,后被一名耿姓男子拿走。張同學表示,她的手機價值約6000元,耿某一開始要求她支付2000元,他才歸還手機。張同學一時拿不出2000元,耿某后來將金額減至1500元,“他讓我出1000元,另外500元他向餐館要。”
張同學說,后來她先轉了500元給耿某,耿某答應將手機郵寄回。“他給我發了快遞單號,讓我再轉他500元。我說發貨后我再把剩余的500塊錢轉過去,結果他就把快遞取消了。我再聯系,他只回復了一個字‘滾’,后來將之前收到的500元退給了我。”
12月2日,張同學告訴極目新聞記者,她手機里面不但有重要資料,還有其過世家人的照片,“他威脅我說,不給錢就刷機。”
此事引發網友熱議。律師認為,耿某不僅負有歸還手機的義務,在歸還之前還有妥善保管手機的義務,如果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使得手機受損、滅失的,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記者注意到,某地法院在社交媒體上也對此事發表了評論,稱拾到遺失物拒不歸還的行為,不僅僅涉及道德問題,在法律上也有著明確規定。如果撿拾者拒不歸還,根據具體案情有可能構成侵占罪、盜竊罪等。
12月4日下午,極目新聞記者再次聯系張同學,她表示目前耿某還未將手機歸還給他,還將她拉黑。“昨天去派出所做了筆錄,派出所正在幫著溝通聯系。”張同學說。
記者嘗試聯系耿某,但未能成功。記者致電張同學曾報警的派出所,接線人員表示,此事現在正在協調處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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